如果不把“爱我执”和“爱他执”这两个执着进行交换,我们永远都不可能解脱,所有表面上的念经、修行,都不属于大乘佛法;假如什么时候我们能够交换其二者了,则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才算真正开始走向解脱。我们一定要看到“爱我执”对我们的伤害,以及“爱他执”对我们的利益,这是从解脱方面来说的。
从世俗的角度来说,放弃爱我与一心爱他也有很多益处。古人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假设一个人为了拯救几十个人,而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生命,我们姑且不谈来世因果方面的回报,单就这个人的名誉、社会地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印象等各个方面来说,都是其他人所远远不能比拟的!大家都会认为他的死是重于泰山的。反之,若是为了自己——自己的名誉、自己的地位、自己的财产,而舍弃了自己的生命,那就没有什么值得赞叹的,大家只会认为他是亡命徒而已,这种死就是轻于鸿毛的。
同样都是舍弃生命,同样都承受了死亡的痛苦,但所得的结果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差别呢?在此方面,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例子,大家也可以自己去搜集,并进一步好好思维。
简言之,如果是以自私心作为出发点,即使所做的事情本身很伟大,也会变得没有什么意义。如果以利他心为基础,则同样的代价所换得的意义却有着天壤之别。
然后,我们还可以从既非解脱也非世俗的因果角度来比较一下二者的差别。《入行论》里讲过一个例子,很多人应该知道。
在古印度的时候,有一对母女一同过河,结果不幸双双都被河水冲走了。当时,做母亲的心想:看来这次我是逃不过这一劫了,但我死了没关系,只要我女儿能活着就好了,祝愿我的女儿能活着;同样的,做女儿的心里也想着:看来这次我是无法幸免于难了,但我死了没关系,只要我的母亲能活着就好了!
因为两人相互之间都存有这种善念,结果在被河水淹死之后,依靠临终的这一善念,二者死后都投生**变成了天人。学过《俱舍论》的人都知道,要投生到**天,单单依凭修行功夫,则必须要有很高强的禅定力才行,但是,因为母女俩彼此都有爱他心,所以死后不经修行,轻轻松松就投生到了**天。
大家思维一下:如果这对母女在落水的时候,只是为了自己的生死而挣扎,根本没有考虑对方的话,那死了以后的结局就很难把握了。假如以往造了善业,也许可以投生善趣,但若造了恶业,那肯定是要堕恶趣的。因为有了爱他心,有了慈心、悲心,所以她们的死就变得有意义了。
那为什么不能每个人都死得那么有意义?为什么凡夫做不到爱他?是谁不让我们奉献的呢?不是外面的人,就是我们自己的“爱我执”,除了这个执着以外,再没什么原因了。
因为心里有“爱我执”,使得我们无论是诞生、存在,还是死亡等等,全都变得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成为让我们堕地狱、饿鬼等等的因。要知道,世上所有的病痛、苦难、战争、灾害等不好的东西,没有一个是以利他的动机而导致的,全都是由人类的共业造成的。这个共业,就是在“爱我执”的基础上,所从事的杀、盗、YIN、妄等事情。
以上我们从解脱、世俗、因果三个方面简单地阐述了“爱我执”与“爱他执”的区别。我们思维的时候,可以全方位、反反复复地去思维。
发现“爱我执”的过失之后,我们在修行上无论遇到任何违缘,会立即知道这些都不是来自别人的伤害,而是自己的问题,都是自己应得的报应。如果还不知悔改,一意孤行地将错就错,未来还会遭遇惨堕地狱等更严重的违缘与痛苦。日后我们一定要尽力削弱、断除“爱我执”,使一切的病痛、困难非但无法成为障碍我们修行的违缘,反而成为激励我们修行进步的助缘。如此一来,不论遇到再恶劣的环境,修行非但不会退转,反而会有所进步。
丁二、思维“爱他执”的功德
于众修大恩
“于众修大恩”,意思是说:要观修一切众生对我们具有非常大的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