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一真法界,不与万物俱,万物生灭无常,一真法界,如如不动。’这话对吗?
这种说法,与理不通。‘一真法界’一词,指的是万物的‘法性’。万物的‘法性’,若不与万物同在(万物俱),怎么能称作万物的‘法性’呢?具体地讲,‘法性’是指‘共性’。一切法具有的共性,每一法都该具有,若一法不具其共性,就不成其为一切法的‘共性’。这一切法的‘共性’,在佛教中被称作‘法性’。‘法性’是终极真理,无生无灭,遍及众生万物。‘如如不动’是法性不变之义。‘遍及一切’成为万物的法性,从具体的事物讲,人有人的法性,瓶有瓶的法性。若人无人的法性,就不能成为人,若瓶无瓶的法性,就不能成为瓶。‘生灭无常’是具体存在的属性,不是抽象存在的属性。人有生死指的是个体的‘人’,具体的‘人’。人的法性指的是一切人类,共性的人,抽象的人。作为共性的人,抽象的人,是一总体的抽象的存在,不生也不灭。又如瓶中的虚空,与瓶俱在,依瓶而有,瓶破,瓶中的虚空也不存在。法与法性的情况也同瓶与瓶的虚空一样,法与法性,相依并存,不一不异。‘不一’是说,法与法性不是一个东西,法是现实实有,法性是本空。空有性质怎么会一样呢?‘不异’是说,法与法性并非异体,法不离法性,法性不离法。如‘色’是法,‘色空’是色的法性。故‘色不离空,空不离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真如法性的存在,只是与事物现象对立的存在,并非实有存在,故‘空也空’。在大乘佛教中,‘法界’无一例外都指‘空性’,从究竟义上讲是‘法性本空’。把‘真如法界’看作与‘万物’相离,相异的存在,是非常错误的,几乎可以说是对法性空理一窍不通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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