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法师开示

佛教故事

幸福人生

在线共修

经咒学习

大宝法王

仁焕法师

净土法门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佛教仪轨

佛友商讯

电 子 书

净土讲经

大安法师

妙祥法师

印光大师

 

素食护生

佛教问答

世间百态

热点专题

戒杀放生

梦参法师

净界法师

圣严法师

全部资料

佛教知识

法师介绍

佛教寺庙

佛教新闻

戒除邪淫

慈诚罗珠

寂静法师

昌臻法师

热门文章

积德改命

精进念佛

深信因果

消除业障

学佛感应

益西彭措

达真堪布

济群法师


首页 -->居士文章

 陈永革博士:华严法界统观论华严法界统观论——以法藏为中心


   日期:2020/9/22 8:59: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华严法界统观论华严法界统观论——以法藏为中心

编辑:陈永革
来源:闽南佛学

  内容提要:法界观门是唐代华严学教义阐释与建构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推展法界观门并加以完善的华严学僧是法藏大师(643—712)。法藏承杜顺(643—712)、智俨(602-668)等华严祖师之绪,资取于《大乘起信论》等如来藏系论典,以如来藏化的真如论改造华严特色的“法界缘起”,以此统摄《华严经》所说的业惑缘起、赖耶缘起、真如缘起等诸种缘起。法界统观下的华严无尽缘起说,集中反映了华严宗理论的体用一如、理事不二的圆融特征。法界统观不仅典型地体现了中国华严学“行布不碍圆融,圆融不碍行布”宗教性的诉求,而且更是《华严经》义体系化的内在需要,表明了法藏推展华严立教以经“证义”的思考取向,成为唐代华严教义学建构与阐释的一大特质。
  关键词:华严教义学法界观门缘起论法藏以经证义
  作者简介:陈永革,1966年10月生,浙江永康人。南京大学哲学博士,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华严一大教门即是法界观门。相传杜顺,亦称法顺(557-640)所撰的《华严法界观门》,是华严学僧最早阐述华严法界思想的重要撰作,对于华严法界观门思想的确立有着重要的地位。杜顺在《华严法界观门》(亦称《华严法界观》),确立了三种观门以述华严法界义。其内容为,第一真空观、第二理事无碍观和第三周遍含容观。这种论理运思,对稍后的智俨(602-668)及法藏(643—712)的法界观门思想都有重要影响。〔1〕法藏在《发菩提心章》对此一华严法界观门思想有所引述。在经旨归趣的意义上说:“一部华严大经,以法界法门为宗。”这是法藏阐释华严教义学时所一贯坚持的基本立场,而法界统观则是其阐释与建构华严教义学最为显著的理论内容。

  一、“五门十义”与法界统观
  法界原为佛教的根本范畴,指意识所缘对象的事物总称,为十八界之一。据《俱舍论》卷一称,受、想、行三蕴与无表色、无为法,称为法界。广义所指的法界,涵盖了一切有为法与无为法。综观法藏的法界学说大致有:二法界、三法界、五法界乃至十法界诸说。其中最主要的是五法界说。
  所谓二种法界,法藏在《华严探玄记》卷二称:“理法界、事法界各各具足佛的生身、化身,而相即无碍。”〔2〕
  所谓三种法界,据其《华严义海百门》中所论,分别由理法界、事法界及合理事无碍法界而成。法藏称:“《华严经》云:即法界无法界,法界不知法界。若性相不存,则为理法界;不碍事相宛然,是事法界;合理事无碍,二而无二,无二即二,是为法界也。”〔3〕
  所谓十法界,具体为《华严探玄记》卷十八中阐论法界诸事义所开显的“五对十门”。〔4〕

  华严教义学中的“法界法门”,从经义学的文本上看,当出于晋译《华严经》之第三十四品《入法界品》。对于《华严经》所述的“入法界”义,法藏释曰:
  入是能入,谓悟解证得故也。法界是所入法,法有三义:一是持自性义;二是轨则义;三对意义。界亦有三义:一是因义,依生圣道故;《摄论》(即《摄大乘论》)云:“法界者,谓是一切净法因故。”又《中边论》(即《中边分别论》)云:“圣法因为义故,是故说法界。”圣法依此境生,此中因义是界义;二是性义,谓是诸法所依性故。此经上文云“法界、法性”,辩亦然故也;三是分齐义,谓诸缘起相不杂故。初一唯依主,后一唯持业,中间通二释。心、境合目,故云入法界也。〔5〕

  据法藏之释,“入法界”在结构上有能入与所入之关系。入即能入,指修行者悟解证得。法界为所入法,其中法界之法义有三:一为“持自性义”,指一切事法自身所持的稳定性与独立性;二为“轨则义”,指对事法的识解;三为“对意义”,指事法作为意识作用的境相义。至于界之三义,法藏释为因义、性义与分齐义。所谓因义,趣生果海圣境、转染成净之因;所谓性义,指诸法所依的本然理体;所谓分齐义,则指诸法事相各别自在的体相分界。

  对于法界的释义,法藏有着相当详尽的说明。他在《华严探玄记》卷十八中说:“所入法界义有五门:一有为法界;二无为法界;三亦有为亦无为法界;四非有为非无为法界;五无障碍法界。”〔6〕法藏在此所提及的五种“法界义”,除第五种“法界义”,即“无障碍法界”外,其他四种“法界义”,即有为法界、无为法界、亦有为亦无为法界、非有为非无为法界,法藏皆有所据。对此,新罗表员法师(于754年前后)在其所撰辑的《华严文义要诀问答》卷三中有着相当明确的说明:“法界有二,先所入法界,义有五门;初四法界,同晓(即元晓)所立。”〔7〕

  上述引文中所称的元晓法师(617—688),俗姓薛,为著名的新罗华严学僧,撰有《华严经疏》等著作。约与法藏同时的元晓法师,提出过“四法界”之说。法藏重新加以组织,加以“无障碍法界”,成立“五法界义”。此法界义,皆为“所入法界”。

  法藏在重新组织五种法界义的基础上,更分别为十门。十门五种法界义的具体内容为:“有为法界”包括因门和分齐门;“无为法界”含性净门和离垢门;“亦有为亦无为法界”含随相门和无碍门;“非有为非无为法界”含形夺门和无寄门;“无障碍法界”则包括普摄门和圆融门。对此,法藏释曰:
  初有为法界有二门:一、本识能持诸法种子名为法界。如论云:“无始时来界等”。此约因义;二、三世诸法差别边际名为法界。《不思议品》云:“一切诸佛知过去一切法界悉无有余,知未来一切法界悉无有余,知现在一切法界悉无有余等。”〔8〕
  所谓“有为法界”,特指“本识"而言,即阿赖耶识,具有“诸佛种子"之因义。故是约因义立“有为法界”。“有为法界”的另一义,是指“三世诸法差别边际",此约分齐义立“有为法界”,涵盖了世界万有一切差别性的事法现象,相当于三法界中的“事法界”。

  “种子”,为佛教瑜伽行派义理结构中的重要观念之一,指其引现果报的功能存在。就其来源而言,“种子”可分为“新熏”和“本有”两种类型。所谓“新熏”,指果报由主体的后天造业熏习所产生;所谓“本有”,指无始时来法尔本存。种子的“本有”义与“新熏”义,都与佛教修智相关联。此智,据《大乘起信论》大致可以区分为本觉智与始觉智。

  至于第二类法界,法藏称之为“无为法界”,亦有二门:一、性净门,谓在凡位性恒净故,真空一味无差别故;二、离垢门,谓由对治方显净故,随行浅深分十种故。〔9〕所谓“无为法界”,此指阿赖耶识中的清净种子,凡含二门:一为性净门,是指一切凡夫众生本具清净佛性,如同真空法性理体,原有差别,相当于净法缘起中的本有义;二为离垢门,指凡夫通过修行,对治烦恼惑障,开显为客尘烦恼所覆盖的清净佛性,相当于净法缘起中的修生义。法藏根据修行程度的深浅而划分十个阶次。

  至于第三类法界,法藏称之为“亦有为亦无为法界”:
  亦有为亦无为者亦有二门:一、随相门,谓受、想、行蕴及五种色并八无为,此十六法,唯意识所知,十八界中名为法界;二、无碍门,谓一心法界具含二门:一、心真如门,二、心生灭门。虽此二门,皆各总摄一切诸法。然其二位恒不相杂,其犹摄水之波非静,摄波之水非动。故《回向品》云:“于无为界出有为界,而亦不坏无为之性;于有为界出无为界,而亦不坏有为之性。”〔10〕

  所谓“亦有为亦无为法界”,亦含二门:一为随相门:指十八界中与意识相应的法界,包括受、想、行、识和五种色(指唯识义学所说的极略色、极炯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自在所生色)、八无为法(虚空、择灭、非择灭、不动、想受灭、真如等);二为无碍门:一心法界,包含不变义的“心真如门”和随缘动态义的“心生灭门”。其中,八无为法与真如门都属于没有生灭的无为法,其他则属于有生灭的有为法,二种法永不分离。

  对于第四类法界,法藏称之为“非有为非无为法界”:
  非有为非无为者亦二门:一、形夺门。谓缘无不理之缘,故非有为;理无不缘之理,故非无为。法体平等,形夺双泯……二、无寄门。谓此法界离相离性,故非此二。由离相,故非有为;离性,故非无为。又由是真谛,故非有为;由非安立谛,故非无为。又非二名言所能至故,是故俱非。《解深密经》第一云:一切法者,略有二种,所谓有为、无为。是中有为非有为非无为,无为非无为非有为,乃至广说。〔11〕
  所谓“非有为非无为法界”,凡有二门:一为形夺门,一切事缘皆为理体(真如)所现(缘无不理之缘),所以真如与理体皆属无为法;由于理体无不显现为事缘(“理无不缘之理”),故非是无为法,如此构成“亦有为亦无为法界”;二为无寄门,意指此类法界性相双离无寄,因其离相,故非是有为法;因其离性,故非是无为法。

  第五类法界,法藏称之为“无障碍法界”:
  无障碍法界者亦有二门:一、普摄门。谓于上四门随一即摄余一切故。是故善财或睹山海,或见堂宇,皆名入法界;二、圆融门。谓以理融事故,全事无分齐。谓微尘非小,能容十刹;刹海非大,潜入一尘也。以事融理故,全理非无分,谓一多无碍,或云一法界,或云诸法界。上来五门十义总明所入法界,应以总别圆融六相准之。〔12〕

  所谓“无障碍法界”,同样分有二门:一为普摄门,指上述四门法界义,随举一门,皆可统摄其它一切法界;二为圆融门,于此莲花藏世界海之内,一一微尘中见一切法界。此明一即非一,一多无碍。微尘非小,能容十刹;刹海非大,潜入一尘也。因为理法统摄事相,故一切事相皆是理法的现象;又因事相皆融摄理法而显现,故理法必映现于一切事相之中,由此构成理事相融、非一非异的存在关系。

  法藏就华严“所入法界”阐释法界统观的“五门十义”,引入真如或法性义,贯彻着真如随缘和不变的观点。就此而言,上述法界五门统观义,可称为“一界开二门”。有为法界摄一切本识染净、生灭、差别诸法;无为法界内含本性清净的自在性体,摄凡夫众生依智慧与实践而离垢的种种差别行位;以一心法界所含摄的“心真如门”与“心生灭门”统摄五蕴、十八界等有为、无为诸法而不相离,成为“亦有为亦无为法界”;“非有为非无为法界”则表明法界性体平等无二,形夺双泯,离弃形相,超绝名言。至于“无障碍法界”则更是普摄法界一切诸法,一切或全体事理无不相摄相入,一多无碍,显示了法界无不圆融无碍的自在特征。法藏的法界统观理论,是融摄《大乘起信论》思想的阐释。《大乘起信论》在唐代的盛行一时,于此可见其影响。

  从经典理据上看,法藏阐释所入法界的“五门十义”,所征引的经论理据有二:其一为《华严经》,包括《不思议品》、《回向品》、《性起品》和《舍那品》等;其二为其他大乘佛典,如《大品经》、《解深密经》、《大乘起信论》等。

  华严宗之所以被人称为“法界宗”,可以看出法界统观论在华严教义学思想中的重要地位。应该指出的是,华严学僧们对法界义的证成与展开,并没有止于法藏。其后的澄观大师,对于华严教学的法界义,也有着重要的发挥。澄观在其《华严经随疏演义钞》中云:

  明法界类别者,略有三意:一者约三法界:初句事法界;次句理法界;第三句无障碍法界。第四句融拂上三,第五句结属上三法界也;二者约四法界,往复无际,事也;动静一源,具三义也。动即是事,静即是理。动静一源,即事理无碍法界也;含众妙而有余,事事无碍法界也。超言思而监出,融拂四法界,其唯法界欤?亦结属四法界也;三者约五法界,往复与动,皆有为也。静即无为,一源有二。若互夺双亡为一源,则非有为非无为法界。若互融双照为一源,则亦有为亦无为法界。含众妙而有余,即无障碍法界。超言思而监出,总融五法界。其唯法界欤?结属五法界。〔13〕

  据上所引,澄观对华严法界思想的析解,同样有三法界、四法界及五法界诸类别。结合法藏对法界义的不同诠释,可以看出,作为华严教义学中创教理论的推展,法界义理的系统疏释,对于华严教义学的形成与推展,有着重要的奠基性意义。而且法藏对于法界理论的确立,更在五种法界、每一法界各开二门的基础上,明确地提出“五门十义总明所入法界,应以总别圆融六相准之”。“五门十义”总括下的法界统观,进一步通过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等六相圆融统观加以具体的阐释,从而确立了法界观与缘起论之间的逻辑关联。这是法藏法界理论的一大创见思想。

  再看法藏的“能入法界义”。依法藏之见,能入法界,同样有五门:
  能入亦有五门:一、净信;二、正解;三、修行;四、证得;五、圆满。此五于前所入法界五门之内有其二门:一随一能入,通五所入;随一所入,通五能入。二此五能入,如其次第,各入所入五中之一。又此上心境二义十门,无碍圆融总为一团。无障碍法界,亦以六相准摄思之。〔14〕

  如果说所入法界阐明了法界的存在性状,那么能入法界则论证信、解、行、证、果的主体性能。能入法界,作为主体性的活动,同样不离一心法界;所入法界,作为境相的存在,虽属于客体现象,但终亦可归于一心真如。从能入法界的内容类型来看,正是佛教信、解、行、证、果的主体修习过程。如果结合上述澄观与法藏对法界义的解说,可以看出法藏对所入法界与能入法界的理解,相当富有摄受力量,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法藏大师对作为华严教义学基础的法界论思想,进行了具有体系性的阐释。这种阐释,既有层次性,更有逻辑性。特别是法藏阐释能、所二类法界义,皆归摄于六相圆融,这成为其法界统观理论的一大特色。

  尽管“法界”思想本身并不是华严义僧对佛陀圣法所特有的理解,如法界缘起说,始倡于净影慧远。但法界统观思想,结合法藏阐释华严义学的理论活动,确实是建构其华严教义体系中最重要的佛法观念。就佛法的观行论而言,法界本身具有观行兼举的双重规定性。这种规定性,不同天台教学对“十法界”的界定,华严教学视野下的“法界”,更有着经典的理据。

  上已指出,法藏曾着眼于文本字义,对法界义作出了阐释。指明法界有三义:即持自性义、轨则义和对意义。所谓持自性,指法界本身的自体性;所谓轨则义,则指法界;所谓对意义,是指法界所具有的相对意义。

  就法界体系的逻辑关联而言,法藏主要通过所入法界(观),与能入法界(行)的二重进路而加以阐释。其中,所入法界共分五门,已见上述。至于能入法界,法藏首先通过对法界类别的分析而加以阐释。其中所入法界为五重,而每一重法界更开十门而辨析。法藏称:

  第二法界类别亦有五门,谓所入、能入存亡无碍。初所入中亦五重:一、法法界;二、人法界;三、人法俱融法界;四、人法俱泯法界;五、无障碍法界。初中有十:一事法界:谓十重居宅等;二理法界:谓一味湛然等;三境法界:谓所知分齐等;四行法界:谓悲智广深等;五体法界:谓寂灭无生等;六用法界:谓胜通自在等;七顺法界:谓六度正行等;八违法界:谓五热众鍸等;九教法界:谓所闻言说等;十义法界:谓所诠旨趣等。此十法界同一缘起,无碍融,一具一切,思之可见。〔15〕

  法藏接着解说是所入法界的具体内容。如“人法界”,指人、天、男、女、在家、出家、外道、诸神、菩萨及佛,此并缘起相分,参而不杂,善财见已,便入法界,故名人法界也;三、人法俱融法界者,谓前十人十法同一缘起,随义相分,融摄无二,思之可见;四、人法俱泯法界者,谓平等果海,离于言数,缘起性相,俱不可说;五、无障碍法界者,谓合前四句,于彼前人法一异无障,存亡不碍,自在圆融。〔16〕

  据此,所入法界共分五门,即法法界、人法界、人法俱融法界、人法俱泯法界和无障碍法界。上述五门法界,又可加以细分为十门。如法法界,可进一步细分为一事法界,谓十重居宅等;二理法界,谓一味湛然等;三境法界,谓所知分齐等;四行法界,谓悲智广深等;五体法界,谓寂灭无生等;六用法界,谓胜通自在等;七顺法界,谓六度正行等;八违法界,谓五热众鍸等;九教法界,谓所闻言说等;十义法界,谓所诠旨趣等。其存在论特性皆体现为“同一缘起,无碍融,一具一切”。而人法界,则可细分为人、天、男、女、在家、出家、外道、诸神、菩萨及佛。其生存特性体现为“缘起相分,参而不杂”。至于人法俱融法界,即是十门人法界与十门法法界的融汇而成,其特点在于“同一缘起,随义相分,融摄无二”。人法俱泯法界则是人法界与法法界的皆归平等果海,“离于言数,缘起性相,俱不可说”。无障碍法界“于彼前人法一异无障,存亡不碍,自在圆融”。

  至于能入法界,主要是指修为主体证入法界的活动样式。对此,法藏同样分别为五重,即身证、智证、俱证,以及泯入和圆入。他称:
  谓入楼观而还合,身证也;鉴无边之理事,智证也;同普贤而普遍,俱证也。身智相即,而两亡俱泯也。一异存亡无碍,自在圆融也。又《发心品》云:“甚深真法性,妙智随顺入;无边佛土中,一念悉周遍。”案云:前二句智入法界,后二句身入法界。由身、智无碍故,智入理身遍土也。余准可知。三、能入、所入混融无二,际限不分,就义开异,理仍不杂。此五能、所如次反通,如理思摄;四、能、所圆融形夺俱泯;五、一异存亡,无碍具足。〔17〕

  就作为主体性的能入法界而论,共分五重能入法界,即身证法界、智证法界、俱证法界、俱泯法界和无碍圆证法界。法藏阐释法界观门内容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说明能入法界义。作为主体性的修证行为或活动,所谓能入法界,分别包括净信法界、正解法界、修行法界、证得法界和圆满法界。而法界观门,总括了主体证入无尽法界的修行活动。

  法藏对法界行的阐释,约归于行证入法界果位的宗教超越性,这才是法藏阐释法界的宗趣所在。行证能入法界的人格化体现:一是普贤;二是善财五十三参,在二大圣人形象中无不体现法界行与法界位的高度统一。

  约位而说,所入法界,可分为二:一是果位;二是因位。以因果析论法界,是智俨以来阐释华严教义学的方法立场。法藏同样秉持这一立场,阐论其法界统观思想:

  约位明入法界者……所入法界大位有二:所谓因果,于前人、法无不皆是佛果所收,即如来狮子奋迅三昧所现法界自在是也。又于前人、法无不皆属因位所收,即文殊普贤所现法界法门是也。此因位中,曲分有五,则信等五位之法界也,准摄可知。二明能入。准文亦二,对前果位明诸菩萨顿入法界,对前因位寄显善财渐入法界。因果既其无碍,渐顿亦乃圆融,但以布教成诠寄斯位别耳。〔18〕

  行布不碍圆融,圆融不碍行布。在法藏的法界统观下,法界因、法界果、法界行与法界位,无不体现出一体化统观的思维特征。法界行位的阐释,既是一种宗教超越性的诉求,更是一种《华严经》义体系化的内在需要。至少从表面上看,法藏对法界义的阐发,忠实于《华严经》结构,而采取随文释解的方法进路,这也表明法藏推展华严立教的“证义”导向。

  二、法界统观的展开之一
  ——理事圆融法界统观是法藏华严教义学的基础性理论,充分呈现了华严圆教的统观性运思方式。清凉澄观概括出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和事事无碍“四法界说”,成为后世华严宗义学的基本教理。但作为法界统观的展开内容,法藏对理事圆融思想的阐论,同样颇具系统性,提出不少富有摄受力量的识断。

  法藏最全面而完整地阐释华严圆教的理事无碍统观思想,乃是其所撰著的《华严三昧章》(亦称《华严发菩提心章》)。法藏相信,透达理事无碍统观,是真正深入华严圆教义旨的门径所在。在该著中,法藏不仅提出了十门理事无碍观,而且还最后归结于“理事圆融义十门”,开列了理事圆融门、理法隐显门、事法存泯门、事事相在门、一事隐现门、多事隐现门、事事相是门、一事存泯门、多事存泯门、圆融具德门“十门义”,就诸法实存中的理事相互关系展开了不同面向的阐释。〔19〕

  另外,法藏在《玄义章》中,论述“法界缘起无碍门”时,则基于法性论立场,阐释一切法所开的“空不空门”、“相在不在门”和“相是不是门”,认为“此上三重,融成一际,圆明具德,无碍自在,是谓法界缘起门。”〔20〕

  在《法界缘起章》,法藏则从缘起相由门、法性融通门、缘性双显门、理事分无门四个角度说明法界缘起之圆融无碍。〔21〕
  据上所述,法藏对理事圆融、事理无分思想的阐释,无不落归于法界缘起的一体统观。实际上,在法藏所建构的华严教义学中,事法世界(事相)依据理性而安立。为了阐释事法与理性的存在论关系,建构了一系列同义范畴,如事与理、相与性、用与体等等。就此而言,对法藏理事圆融思想的阐释,同时也必须兼及其性相论和体用论。

  从理事圆融的经论理据上看,法藏承杜顺等祖师之绪,资取于《大乘起信论》等如来藏系论典,以如来藏化的真如论改造华严的“法界缘起”,这是其华严教义学建构推展其“证义”佛教体系的一大特质。相传为华严初祖杜顺所撰的《华严五教止观》,就曾直接征引了《大乘起信论》的真如论结构。称:“夫事理两门圆融一际者,复有二门: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心真如门是理,心生灭门是事。即谓空有无二,自在圆融。”〔22〕

  法界缘起与如来藏缘起,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乃是法藏专宗华严的教义学建构所必须解答的问题。法藏基于“性体论”的立场,解答了这一问题。法藏在《华严策林》中云:

  缘起事相,必收性而方成;法界玄宗,亦依缘而现空。有有交彻,体用玄通。言事,即有彻空源;谈有,乃空透有表。或时双夺(即双遣),织毫之论不具;或时相成,广大之谈并见。现全收事,全夺事而为理;事非别事,物具理而为事。何方空随有现,理遂事彰,一际通观,万物可定者矣。〔23〕

  在华严圆教的法界统观中,理法界与事法界都是构成世界整体的有机部分,以此说明世界万法生成的存亡顺逆。摄归于法界统观下的理事无碍思想,不仅是观照万法世界的重要门途,更对后世的华严宗义学的成熟与展开,产生了重大影响。

  兹据法藏的《华严发菩提心章》之所论,阐释其理事无碍思想的展开内容。
  所谓“理事无碍”,意指“理事融,存亡逆顺”,其观法内容亦分十门:即理遍于事、事遍于理、依理成事、事能显理、以理夺事、事能隐理、真理即事、事法即理、真理非事、事法非理。
  兹将作为华严圆行共法的理事无碍观之内容列表如下:华严“理事无碍观”十门义〔24〕

  一、理遍于事门能遍之理,性无分限;所遍之事,分位差别。一一事中,理皆全遍,非是分遍。……是故一一纤尘,皆摄无边真理,无不圆足。理事相遍对二、事遍于理门能遍之事,是有分限;所遍之理,要无分限。此有分限之事于无分限之理全同,非分同。……是故一尘不坏而遍法界也,如一尘一切法亦然。三、依理成事门事无别体,要因真理而得成立。以诸缘起皆无自性故,由无性理事方成。故如波揽水以成动,水望于波能成立故。依如来藏,得有诸法。四、事能显理门由事揽理故,则事虚而理实。以事虚故,全事中之理,挺然露现。犹如波相虚,令水体露现。五、以理夺事门事既揽理成,遂令事相皆尽。唯一真理,平等显现。以离真理外,无片事可得故。如水夺波,波无不尽。此则水存已,坏波令尽。理事相害对六、事能隐理门真理随缘成诸事法,然此事法既违于理,遂令事显,理不现也。如水成波,动显静隐。七真理即事门凡是真理必非事外,以是法无我理故。事必依理,理虚无体。是故此理举体皆事,方为真理。如水即波,无动而非湿,故即水是波。理事相即对八、事法即理门缘起事法必无自性,无自性故举体即真。故说众生即如,不待灭也。以波动相,举体即水,故无异相也。九、真理非事门即事之理,而非是事,以真妄异故,实非虚故,所依非能依故。如即波之水非波,以动湿异故。理事相非对(理事不即对)十、事法非理门全理之事,事恒非理,性相异故,能依非所依故。是故举体全理,而事相宛然。如全水之波,波恒非水,以动义非湿故。

  法藏分述了上述十门后,总结称:

  此上十义,同一缘起,约理望事,则有成有坏,有即有离;事望于理,有显有隐,有一有异,逆顺自在,无障无碍,同时顿起。深思令观明现,是谓理事圆融无碍观也。〔25〕
  据此,理事无碍观门中,理事关系总括于法界缘起论的范围,其内容则可分列为“约理望事”与“事望于理”。就“约理望事”言,一切事法无不有着成坏、即离诸相;就“事望于理”论,真实理体有显有隐,或一或异。对此分辨,澄观在《华严法界玄镜》中云:
  第一理事相遍对,第二理事相成对,第三理事相害对,第四理事相即对,第五理事相非对,亦名不即对,然此五对皆先明理,尊于理故,又皆相望,一三五七九以理望事,二四六八十以事望理。〔26〕

  法藏在《玄义章》中基于理事有无分限的讨论,而阐释了理事无碍法界观门的构成内容:
  问:如此理事,为理无分限,事有分限耶?为否耶?答:此中理事,各有四句。且理:一无分限,以遍一切故;二非无分限,以一法中无不具足故;三具分无分一味,以全体在一法,而一切处恒满故,如观一尘中,见一切处法界;四俱非分无分以自体绝待故,圆融故,二义一相非二门故。事中:一有分,以随自事相有分齐故;二无分,以全体即理故。……三俱,以前二义无碍具故,具此二义方是一事故。四俱非,以二义融故,平等故,二相绝故。由上诸义,是故理性不唯无分故,在一切法处,而全体一内;不唯分故,常在一中,全在一外。事法不唯分故,常在此处,恒在他方处;不唯无分故,遍一切而不移本位。又由理不唯无分故,不在一事外;不唯分故,不在一事内。事不唯分故,常在此处而无在也,不唯无分故,常在他处而无在也。是故无在不在,而在此在彼,无障碍也。〔27〕

  依法藏之析,能遍之理与所遍之事,各具四句。就每一事物都有其完整之理而言,能遍之理有其分限;由于此理的遍在性,也可说理无分限;理既是普通的存在,同时又存在于各个事物中,因此理既有分限亦无分限;就理作为绝对而遍摄的法则而言,理既非有分限、亦非无分限。至于所遍之事的四句,每一事相各有其分齐,成立其分限义;无一事相不是理体之显现,故无分限;合上述二义,则成立事法中既有分限亦无分限;上述二义圆融无碍,平等无二,相绝存性,故称既非有分限亦非无分限。无论能遍之理,还是所遍之事,最终能所双泯,达到理事无碍。
  法藏还从“一多相摄”角度阐释了理事圆融观,如法藏在《华严经旨归》中称:

  今则理事融通,具斯无碍,谓不异理之事具摄理性时,令彼不异理之多事,随彼所依理,皆于一中现。若一中摄理而不尽,即真理有分限失;若一中摄理尽,多事不随理现,即事在理外失。今既一事之中全摄理,多事岂不于中现?〔28〕

  这样,法藏就把事事无碍之说和理无分限、事有分限的说法糅合在一起。每一事法无不都是理、性完满的整体表现。因此,法藏称:“理全收事,全夺事而为理;事非别事,物具理而为事。何方空随有现,理逐事彰,一际通观,万物可定者矣。”〔29〕法藏的《华严发菩提心章》,涉及杜顺所作《华严法界观门》之内容。《华严法界观门》“言一令万,一字千训”,意指丰赡,是悟入理事圆融一真法界的门径所在。如裴休序宗密《注华严法界观门》称:

  此经(即《华严经》)极诸佛神妙智用,彻诸法性相理事,尽修行心数门户,真可谓穷理尽性者也。然此经虽行于世,而罕能通之。有杜顺和尚叹曰:“大哉!法界之经也。自非登地,何能披其文,见其法哉!吾设其门以示之。”于是著《法界观》,而门有三重:一曰真空门,简情妄以显理;二曰理事无碍门,融理事以显用;三曰周遍含容门,摄事事以显玄,使其融万象之色相,全一真之明性,然后可以入华严之法界矣。然此观虽行于世,而罕能入之。〔30〕

  《法界观门》所安立的“三重观门”,以法界为所观之境,以三观为能观之心。真空观门相对于理法界,理事无碍观门相对于理事无碍法界,周遍含容观门则相对于事事无碍法界。杜顺之所以未论事法界,理由是“事法界历别难陈,一一事相皆可入观”〔31〕。事法界的万有诸相,一一可统归于其他法界,这也是三重法界观门的基础所在。法藏在其所撰的《华严游心法界记》前引中则称:

  夫约理题诠,诠如理而非异;据门陈教,教即门而不殊。故能骤五位以分镳,趣一乘而并鹜。是知随机摄教,辟诸经于心端;顺理圆通,总万途于智海。海吞众渎,味竟无差;心流五乘,意终无异。今以粗陈纲要,总以五门,随自所宣,引之如左。言五门者:一法是我非门;二缘生无性门;三事理混融门;四言尽理显门;五法界无碍门。〔32〕

  法界统观下的华严无尽缘起说,既不同于大乘般若学的一切皆空,又不同于大乘法相宗的执圆成为实有、遍计为虚幻之有无对立,而是主张三性同一,强调由净见染,由染见净,由真见幻,由幻见真,染净和一,真幻不二。如《华严义海百门》所云:“尘不自缘,必待于心;心不自心,亦待于缘。”此即心缘互生互成,故成无碍缘起。在此意义上说,法藏所主张的法界无碍缘起说,是基于真心论或唯心论的缘起论,集中反映了华严宗理论的体用一如、理事不二的圆融特征。

  三、法界统观的展开之二
  ——因果与法界并阐智俨曾依据如来藏缘起成立因果与法界并阐之说,这是华严学僧在建构华严教义学中对法界缘起的初期理解。但若依宗派的传承,智俨是承继初祖杜顺大师的思想,才将法界缘起奠立为华严教义学的惯用范畴。譬如《华严一乘十玄门》就认为《华严经》旨在阐明法界无尽缘起,离不开自体因和果。
  今且就此华严一部经宗,通明法界缘起,不过自体因之与果。所谓因者:言方便缘起,修体穷位满,即普贤是也。所谓果者:言自体究竟寂灭圆果,十佛境界一即一切。〔33〕

  由此可知,法界缘起事表明自体因果,以菩萨的愿力,来体究佛陀的境界,所以因果不二是法界缘起成立的根源。
  法藏依因果缘起理实法界为宗,因果缘起于理实法界二而不二,是唯一无碍的自在法门。法界圆融,如此才能一一法、一一行、一一德、一一位都统摄在无尽的法门海中。性海圆明,法界缘起,无碍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这既是诸佛所证的果海,又是众生本有的心源。清凉澄观更完善地确立四法界义(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事事无碍法界),重重无尽;而因果缘起有六位,位位圆融。法界以全因果,或融因果而入法界,然则始终不离一真法界。十世古今,无边法海,互现交罗,唯是一真法界性起而缘起。

  华严圆教的根本看法,认为法界为一大缘,所以能缘起的原因,不是业力,也不是差别心识的阿赖耶识,又不是平等不生灭的真如,而是万法彼此融通,互相缘起,重重无尽,相即相入。法界缘起统摄《华严经》所说的业惑缘起、赖耶缘起、真如缘起等诸种缘起。

  因果与法界并阐,是法藏阐释《华严经》义学与建构华严教义学,并且融贯统观的一大运思方式。这种运思既是对以往《华严经》义学的一种总结性的表达,更是对华严法界立宗之教义的阐释。在《华严探玄记》等代表性撰著中,法藏多次以因果法界结合以析论华严教义,并视之为华严宗趣的根本所在。以因果阐论《华严经》义和以法界阐述华严宗趣,皆有古说。法藏华严教义学建构,则把因果与法界一并阐论。

  法藏在《华严探玄记》中,把一部华严大经的宗趣归结为“因果缘起、理实法界以为其宗”,称:
  即“大方广”为理实法界;“佛华严”为因果缘起。因果缘起,必无自性;无自性故,即理实法界。法界理实,必无定性;无定性故,即成因果缘起。是故此二无二,唯一无碍自在法门故以为宗。〔34〕
  法藏以理实法界、因果缘起作为华严大经的宗趣所在,并作出了具体阐释。如法藏指出“摄法界以成因果”与“会因果以同法界”二种类型。对于“摄法界以成因果”,法藏阐释称:

  谓普贤法界为因,舍那法界为果,是故唯以法界因果而为宗趣。于中分别有十事五对:一所信因果,如初会中《舍那品》内,先明莲华藏世界果,后显普庄严因;二差别因果,如第二会至《小相品》说。于中初二十五品说五位差别因,后三品说三德差别果;三平等因果,如《普贤品》说平等圆因,《性起品》说平等满果。上二门是生解因果;四成行因果,如《离世间品》中二千行法内,先明因行,后显果行;五证入因果,如《入法界品》先癨洹林中现自在果,后善财童子辩证入因。因果五周,一部斯毕。是故唯辩因果,不失所依。但以因果为宗,理亦无咎。〔35〕
  一部华严大经,一言以蔽之,曰因果法界而已。普贤法界为因,舍那法界为果。于中可具体析解为五对因果,即所信因果、差别因果、平等因果、成行因果和证入因果。法藏指出,五周因果,贯通于一部华严大经之中。就此意义说《华严经》是,但以因果为宗,亦并不过分。这是就法界摄归于因果而论。对于“会因果以同法界”,法藏阐释称:

  法界法门,略显十事五对:一教义相对,举此所说教法为宗,意显所诠义理为趣。或反此,以辨义深教胜故。二理事相对,举事法为宗,意取理性为趣。或反此,以依理性方成事故。三境智相对,举所观境,意欲令成观智行故。或反此,以令修起智证同真境故。四行位相对,举所依之五位,意令依之修成胜行。或反此,以积行成位故。五因果相对,劝彼修因,意在证果。或反此,以举果劝乐令修因故。此上五对通于一部处处皆有,故不别属。是故唯辨法界,不失所成。但以法界为宗,理亦无违。〔36〕

  据上所引,法藏认为,华严法界法门可分五对十事,即教与义、理与事、境与智、行与位、因与果,这是就因果会同于法界而论。无论是法界摄归于因果,还是因果会同于法界,“唯辨因果,不失所依”,而“唯辨法界,不失所成”,最终归结“以法界为宗”的旨趣。

  法藏还进一步析解了法界与因果并阐的具体构成内容,凡分“十义五门”:
  九法界因果分相显示中,亦有十义五门:一无等境,即理实法界,此有二位:一是出缠最净法界,二是在缠性净法界,此二为所信所证故;二无等心,此亦二义:一大菩提心,为普贤行所依本故;二信悲智等,随行起故;三无等行,此亦二义:一差别行,各别修故;二普贤行,一即一切故;四无等位,此亦二义:一行布差别,位比证不同故;二圆融相摄,位一位即具一切位故;五无等果,此亦二义:一修生果,二修显果。此五门十义,通收此经,一部略尽,是故具以为宗义亦备矣!〔37〕

  据此,法界因果分相显示的五门指,境、心、行、位、果;而其十义,则基于五门分别析解而出。如境作为理实法界,具出缠最净法界与在缠性净法界二义;而心则具普贤行所依的大菩提心和随行所起的信、悲、智心;行则分各别所修的差别行与一行即一切行的普贤行;位则分次第不同的行布差别门与一位即具一切位的圆融相摄门;果则分修生之果与修显之果。上述五门十义,可以综摄一部华严经的宗义所在。由此可见,华严圆教,不仅是法界圆宗,同时也可称为因果圆宗。

  十法界因果双融俱离,谓性相混融,无碍自在,亦有十义:一由离相故,因果不异法界,即因果非因果也;二由离性故,法界不异因果,即法界非法界也;三由离性不泯性故,法界即因果,以非法界为法界也;四由离相不坏相故,因果即法界,以非因果为因果也;五由离相不异离性故,因果法界双泯俱融,回超言虑也;六由不坏、不异、不泯故,因果法界俱存现前,烂然可见也;七由上存泯复不异故,超视听之法,恒通见闻;绝思议之义,不碍言念也;八由法界性融不可分故,即法界之果统摄法界,无不皆尽。因随所依,亦在果中,是故佛中有菩萨也;九即法界之因,摄义亦尔,故普贤中有佛也;十因果二位各随差别,一一法、一一行、一一德、一一位皆各总摄无尽无尽诸法门海者,良由无不该摄法界圆融故也,是谓华严无尽宗趣。〔38〕
  这是一段可谓见智见行、悲智双运、性相圆摄、行位俨然的雄辩文字,诵之油然可识华严法界与因果合宗并阐的大旨。

  四、法界统观的展开之三
  ——十玄无碍华严法界缘起论的另一种诠释进路,就是十玄门。从华严教理思想史上来看,有学者称十玄门之说,源于杜顺;而其最先阐释者,则推智俨。

  “十玄”之说,在华严教学中有种种名称,如十玄缘起、华严一乘十玄门、一乘十玄门、十玄门、无尽缘起法门等等。十玄门成为华严教学中别教一乘的主体内容,同时也是其阐释法界缘起论的独特进路。十玄门与六相义,相互配合,构成了华严教学中法界缘起论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华严教义学的重要理论建构。十玄门之说,始于智俨。智俨在其《华严一乘十玄门》中,即已明确提出:

  明一乘缘起自体法界义者,不同大乘二乘缘起,但能离执常断诸过等。此宗不尔。一即一切,无过不离,无法不同也。今且就此华严一部经宗,通明法界缘起,不过自体因之与果。所言因者,谓方便缘修,体穷位满,即普贤是也;所言果者,谓自体究竟寂灭圆果,十佛境界,一即一切。〔39〕

  《华严经》正是后世华严宗之名的本义所在,十玄门的建构,是华严宗法界与因果并阐下无尽缘起论的具体展开。智俨对十玄门的解说,着眼于“约法以会理”,属于理法性的建构。华严作为因行与果德圆融无碍的法界观门,离不开十玄缘起的成立与展开即缘于此。

  智俨所立的十玄门,可以理解为六相义的充实与提升。十玄门与华严三昧与海印三昧之间,亦有其内在的关系。此先述智俨十玄门的构成内容:

  以下明约法以会理者,凡十门:一者同时具足相应门(此约相应无先后说);二者因陀罗网境界门(此约譬说);三者秘密隐显俱成门(此约缘说);四者微细相容安立门(此约相说);五者十世隔法异成门(此约世说);六者诸藏纯杂具德门(此约行说);七者一多相容不同门(此约理说);八者诸法相即自在门(此约用说);九者唯心回转善成门(此约心说);十者托事显法生解门(此约智说)。〔40〕

  杨文会对于华严十玄门义有如下说明:
  华严大教阐扬十玄门者,此为鼻祖。贤首仍之,载于《教义章》内。大意相同,而文有详略。及作《探玄记》改易二名,用一华叶演说,为清凉《悬谈》张本。后人不知,以为清凉十玄与贤首有异者,盖未见《探玄记》也。今《教义章》与《悬谈》并行于世,而复刻此卷,欲令人知其本源耳。〔41〕

  法藏早先承其师说,于《华严经文义纲目》中所列举的“十玄门”之名称与次第,与智俨在《华严一乘十玄门》所说完全相同。其后,法藏对十玄门的阐论仍极为重视,但其名门与次第则多有变化。如《华严金狮子章》与《华严五教章》的十玄门名目相同,但次第大异。而在《华严经探玄记》、《华严经旨归》中,法藏对“十玄门”的解说,不仅次第有变化,而且名目亦有改订,内容亦作了调整。因此,在华严教学史上智俨所立的“十玄门”,称为“古十玄”,而称法藏所解者为“新十玄”。

  华严之圆,乃是圆十之圆,“十”成为华严圆教的数字化表达。如《华严经》本身称十住、十行、十无尽藏、十回向、十地、十明、十忍。专业华严者,其析经义学的方法主要为“十对”:即教义、理事、境智、行位、依正、因果、体用、人法、逆顺、感应。圆十之数,还含有无尽、无碍、圆摄等意。正如法藏所称:“所以说十者,欲应圆数,显无尽故。”〔42〕“依《华严经》中立十数为则,以显无尽义。”〔43〕澄观说:

  然此观名(指周遍含容观),即法界观中之名,以当事事无碍。以理有普遍广容二义,融于诸事,皆能周遍含容。众多义门,皆悉由此二义而有。然法界观立十观名,与十玄不同。故今疏云,且依古德显十玄门,即依藏和尚也。至相已有,而小有不同。〔44〕

  法藏十玄门之“新”,既有名目上的新立,更有次第上的新列。所谓名目上的新立,如法藏把“诸藏纯杂具德门”改称为“广狭自在无碍门”;把“唯心回转善成门”改称为“主伴圆明具德门”;此外尚有文字表述上的改动,如“因陀罗网境界门”改为“因陀罗网法界门”;“秘密隐显俱成门”改为“隐密显了俱成门”等。至于次第上的新立,法藏的“新十玄”,除第一句外,其他九门都改变了旧十玄的次第,依总、空、用、 体、缘、相、喻、智、时、境之序排列。现将两种十玄门列表如下:古十玄《金狮子章》之十玄《探玄记》之十玄《五教章》之十玄1同时具足相应门

  同时具足相应门同时具足相应门同时具足相应门2因陀罗网境界门诸藏纯杂具德门广狭自在无碍门一多相容不同门3秘密隐显俱成门一多相容不同门一多相容不同门诸法相即自在门4微细相容安立门诸法相即自在门诸法相即自在门因陀罗网境界门5十世隔法异成门秘密隐显俱成门隐密显了俱成门微细相容安立门6诸藏纯杂具德门细微相容安立门微细相容安立门秘密隐显俱成门7一多相容不同门因陀罗网境界门因陀罗网法界门诸藏纯杂具德门8诸法相即自在门托事显法生解门托事显法生解门十世隔法异成门9唯心回转善成门十世隔法异成门十世隔法异成门唯心回转善成门10托事显法生解门唯心回转善成门主伴圆明具德门托事显法生解门

  尽管对何以称之为“玄门”,无论是智俨,还是法藏都未作确解,但“玄门”义在华严教学上所具有的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却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说华严“六相义”尚有其佛教经论的理据,以及前承地论师说的渊源,那么“十玄门”则可谓是华严教义学建构中的理论新说。从理论体系上看,华严“十玄门”是其自立经宗过程中一个相当重要的理论环节,缺省了“十玄门”的安立,华严的法界观就得不到充分的理论阐述。正如“六相圆融义”一样,“十玄无碍义”也是唐代专业华严大德们对行者开示证解华严奥义的门径。由此可见,“十玄门”可称为开显了华严奥旨的义理之门。

  法藏在《华严探玄记》中阐述十玄门称:
  显义理分齐者,然义海宏深微言浩汗,略举十门撮其纲要:一同时具足相应门;二广狭自在无碍门;三一多相容不同门;四诸法相即自在门;五隐密显了俱成门;六微细相容安立门;七因陀罗网法界门;八托事显法生解门;九十世隔法异成门;十主伴圆明具德门。然此十门同一缘起,无碍圆融;随有一门,即具一切。应可思之。〔45〕

  法藏安立十解释门,以析前十义,显其无尽。前二门,即“同时具足相应门”和“一多相容不同门”,随一门中即具摄前因果、理事一切法门。尽管如此,一中虽具有多,但不可执一即是多;虽然多中具一,可视一即是多。所以称一多相容而有不同。法藏指出,“此一多虽复互相含受,自在无碍,仍体不同也!”具体而言,一多相容之间,有同体,亦有异体,应区别对待。

  十玄门作为华严教义学中阐释缘起论的十种法门,法藏亦称之为“十玄无碍缘起”。具体而言,主要是针对阐释《华严经》义学的教义、理事、境智、行位、依正、因果、体用、人法、逆顺、感应十门无尽缘起之义。对此,法藏称为“立义门”,属于所诠之法的结构内容。而“十玄门”则是相对于“立义门”的“解释门”,属于能诠之教。合所诠之“立义”与能诠之“解释”,则成“证义”,圆证华严教法之圆摄无尽义。法藏云:

  一教义,即摄一乘、三乘乃至五乘等一切教义;二理事,即摄一切理事;三解行,即摄一切解行;四因果,即摄一切因果;五人法,即摄一切人法;六分齐境位,即摄一切分齐境位;七师弟法智,即摄一切师弟法智;八主伴依正,即摄一切主伴依正;九随其根欲示现,即摄一切随其根欲示现;十逆顺体用自在等,即摄一切逆顺体用自在等。此十门为首,皆各总摄一切法,成无尽也。〔46〕

  在《华严探玄记》中,法藏将上述“立义门”之十义,把《华严经》义学的结构调整为教义、理事、境智、行位、依正、因果、体用、人法、逆顺、应感具足十门,显得更为简洁。〔47〕
  值得注意的是,法藏在此明确指出,“立义门”十义中每一义,皆总摄一切法。这种总摄一切法、遍现一切法的交互圆摄,即是华严奥旨之所在,此即华严之“玄”义。

  法藏对华严十玄门的析解,除了在《华严经文义纲目》中,完全承袭智俨之所说外,在《华严五教章》、《华严金狮子章》及较晚出的《华严探玄记》、《华严旨归》等撰著中,皆有所不同,或次序有异,或改订名称,或扩展内容。基于上述调整,全面地概括法藏的“新十玄”义,显得较为复杂。但我们应当清楚,法藏阐释“十玄门”的要旨,在于“十玄无碍缘起”,并不是对世间万法现象的具体解说,而是对《华严经》内容结构的总体阐释。

  《华严经·贤首品》中本有“天帝网”之说,认为宇宙万法之间的关系犹如帝释天宫殿装饰的珠网那样,珠光交辉,重迭无尽,用来说明诸法彼此含摄、融合无间。智俨在《华严一乘十玄门》中孤明先发,说以十玄。法藏在《华严金狮子章》中继之发挥,两人在名称上虽然不完全一样,但其基本思路是一致的。

  试结合法藏于《华严五教章》、《华严探玄记》及《华严金狮子章》中对“十玄门”的析解,讨论其结构内容,并辨析其运思特征。
  第一、同时具足相应门,《华严五教章》称:“此上十义(即)同时相应成一缘起,无有前后、始终等别,具足一切自在逆顺,参而不杂成缘起际。此依海印三昧,炳然同时显现成矣。”〔48〕此门为海印三昧门所摄,故具备总显诸门的法义。比较而言,《金狮子章》阐释较为简略,法藏称:“金与狮子,同时成立,圆满具足。”一般认为,此门属于“十玄门”之总括门。金体与狮子相互对应而成一缘起,同时显现为金狮子,金体与狮子,并无先后。法界为理体,因随缘而起事法之用;事法不离法界,因不变而显明本体。如“大海一滴,具百川之味”。性体与相用,无不完满具足。就华严教体而言,教义、理事、解行、因果、人法、境智、依正、体用、逆顺、感应等义在时空上当下无不同时具足本应,这是基于总体立场的解说。

  第二、 “诸藏纯杂具德门”,此门若以金狮子为例,如用金狮子的眼去包摄整个狮子相,则整个狮子纯粹都是眼;如用金狮子的耳去包摄整个狮子相,则整个狮子纯粹都是耳。其他各根,如鼻、舌、身也是如此。因为眼、耳、鼻、舌、身各根互有不同,是“一一皆杂”; 眼、耳、鼻、舌、身各根又都可以包摄整个狮子相,是“一一皆纯”。既杂又纯,互具功德,圆满自足。

  第三、“一多相容不同门”,法藏在《华严五教章》中析解称:
  随一门中即具摄前因果、理事一切法门。……然此一中虽具有多,仍一非即是其多耳,多中一等,准上思之。余一一门中,皆悉如是重重无尽故也。……然此一多,虽复互相含受自在无碍,仍体不同也。〔49〕

  法界理体唯一真性,因其不变,故为“一”;事法现象千差万别,因其随缘,故为“多”。一多互为缘起,相即相入,层层无尽。一具多而即是多,多中含一而非即是一。据其体性,则可分别为同体之一多和异体之一多。就理事关系而言,理一事多,既是一多无碍,而又各住自位。如《华严金狮子章》称:“金与狮子,相容成立,一多无碍。于中理事各各不同,或一或多,各住自位,名一多相容不同门。”〔50〕
  第四、“诸法相即自在门”,法藏在《华严五教章》中析称: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圆融自在无碍成耳。若约同体门中,即自具足摄一切法也。然此自一切,复自相入,重重无尽故也,然此无尽皆悉在初门中也。……良由缘起法界,一即一切故尔,如彼同体门中一钱即得重重无尽义者,即其事也,何况无边劫者,即余一一门中,各现无尽义者是也。……由是缘起妙理,始终皆齐,得始即得终,穷终方原始,如上同时具足故得然也。〔51〕

  “诸法相即自在门”,此上十义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圆融自在无碍而成。一与一切之间的相即关系,亦可区别为同体相即和异体相即两种类型,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同体相即。就同体门言,即自具足摄一切法也!然此自一切复自相入,重重无尽。从时间性言,始终一如,因缘起无尽,法界无碍,一即一切。所以法藏称,“由是缘起妙理,始终皆齐,得始即得终,穷终方原始。如上同时具足,故得然也。”就修行成佛论言,初地菩萨发心一念,即尽无边;菩萨修行十地,于一地即普摄一切诸地功德。所以,“得一即得一切。”具体而言,一即多,多即一,十信终心即作佛者,即其事也。此门要义在于阐明“圆融法界无尽缘起”,具体言之,则包括理事圆融和因果圆融。理事圆融,已如上述。至于因果圆融,得一即得一切,因果俱齐,无前后别。或者说,“因果俱时,相容相即,各摄一切,互为主伴。”无论是理事圆融,还是因果圆融,对于华严教义学中的修行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法藏据此认为,自信地菩萨乃至不思议佛法,皆同一缘起,这正是华严一乘圆教之义:“因果同体,成一缘起。得此即得彼,由彼此相即故。若不得果者,因即不成因。”〔52〕就其行位论而言,从初生见闻,至第二生成就解行,解行终心,因位穷满,于第三生得究竟自在圆满果。

  据此可见,因满而果成,成就不可说而亲证的佛果境界。法藏基于成佛论,点明了华严大经所阐述的一切众生同时成佛的理想境界。这种境界的成就,在论理上就奠基于“诸法相即自在门”法界无尽缘起之中。
  综上所述,于同体相即一门中,于一位即摄得一切无尽,十地功德一时俱现,“一时炳然现一切者,属微细摄;隐映互现重重者,属因陀罗摄。余义即同即异,即多即少,即有即无,即始即终,如是自在具足一切无尽法门。”〔53〕至于异体门义,意指己体与他体,同时并存,一多相即,自在无碍。在《华严金狮子章》,法藏喻称“诸法相即自在门”说:

  狮子诸根,一一毛头,皆以金收狮子尽。一一彻遍狮子眼,眼即耳,耳即鼻,鼻即舌,舌即身,自在成立,无障无碍,名诸法相即自在门。〔54〕
  金狮子的眼、耳、鼻诸根及每一根毫毛,皆由金子所成,同一金体。故此,诸根及毛发因同一金体而包容收尽整个狮子相。同样的,金狮子之眼(金体)就是金狮子的耳(金体),耳即鼻,鼻即舌,舌即身。总之,金狮子的诸根及毛发既“自在成立”,保其自相,又“无障无碍”,相入相即。以此明“一乘圆极自在无碍法门,得一即得一切”之义理。

  第五、“秘密隐显俱成门”,对于此门,智俨释曰:“此约缘起说也,还具前教义十门。所言隐显者,如《涅经》半字及满字。昔说半字故,半字即显,满字即隐;今日说满字,即满字即显,半字即隐,此即约缘而说隐显……,此即是大乘宗中说。若通宗辨者,不待说与不说,常半常满,隐显无别时,如彼月性常满而常半,半满无异时,是故如来于一念中,八相成道生时即是灭时,同时俱成故,所以称秘密。如似十数一即十,一即是显,二三四至十即为隐,又眼根入正受即是显,于色法中三昧起即名隐,而此隐显体无前后,故言秘密也。”〔55〕

  据此所引,事法的隐显关系,主要是指事法实存的相续性与活动性,如月之明暗相间,其理体则无关隐显。法藏在《华严金狮子章》中喻称:
  若看狮子,唯狮子无金,即狮子显金隐;若看金,唯金无狮子,即金显狮子隐;若两处看,俱隐俱显。隐则秘密,显则显著,名秘密隐显俱成门。〔56〕

  此门的含义,引入了观察主体的差异性。由于主体关注对象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观照结果,由此导致被观察对象的显现与隐没二种状态。就此而言,一切事法无不同时具备隐显两种形相。以金狮子为例,则有狮子显而金体隐与金体显而狮子隐的情形。但除此外,还有狮子与金体同显俱隐的情形。法藏由此门义而阐明者,在于“此上诸义隐覆显了,俱时成就也”〔57〕,着眼于“性相同时,隐显齐观”,以示华严法界缘起的秘密义。

  第六、“微细相容安立门”,此门更指事法之相状而言。微细者如一尘,广大者如须弥山,一切事法无不相摄相容。如金与狮子,虽然有显隐、一多、纯杂、有力无力等种种差别,无不即此即彼,相容无碍。法藏在《华严金狮子章》中喻称:

  金与狮子,或隐或显,或一或多,定纯定杂,有力无力,即此即彼,主伴交辉,理事齐观,皆悉相容,不碍安立。微细承办,名微细相容安立门。〔58〕
  据此,世间万法,细微承办,小中现大,大中现小,大小无间,互不相碍,“如琉璃瓶,盛多芥子”。

  第七、“因陀罗网境界门”,此门以因陀罗网为喻,明万象森罗而相即相入、重重无尽,这是对法界无尽缘起论的形象说明。犹如帝释天宫殿中所装饰的珠网,珠玉交络,珠光交映,层迭无尽。一一珠中现一切珠影,一重珠影中各现其他一切珠影,如此二重、三重,以至重重无尽。
  狮子眼耳支节,一一毛处,各有金狮子,一一毛处狮子,同时顿入一毛中。一一毛中,皆有无边狮子;又复一一毛,带此无边狮子,还入一毛中。如是重重无尽,犹天帝网珠,名因陀罗网境界门。〔59〕

  金狮子的眼耳和四肢关节,以及每一根毛孔都包含有金狮子;无数根毛中的金狮子,同时也可以包容于一毛中。这样,每一根毛中都会有无数的金狮子,而每一根毛中带着其他毛中所摄存的无数狮子同时还入一根毛之中。无数的狮子互相含摄包容,无穷无尽。
  “因陀罗网境界门”,在修行论意义上,以明佛遍一切世间刹微尘中,各为具说普贤行。

  第八、“托事显法生解门”,在《华严五教章》中被列为第十门,主要阐述遍在的事理关系,以及由此生起悟解事法的理智。世间万象森罗而相即相入、重重无尽,由此能生无尽胜解,能见一切无尽法界。法藏释称:“此上诸义,随托之事,以别显别法,谓诸理事等一切法门。”〔60〕所谓诸理事一切法门,指“事如理门”及“理如事门”等。因此,智俨认为,托事显法,“即以异事显于异理法”。〔61〕随缘寄托任一事法,无不具足一切理事、教义等十法门。

  以金狮子为例,狮子是幻相(事法),执著于幻相,即为无明;金体本无生灭,是为真如不变体性。如果理事合论,即可悟解诸法实相,如作为生灭之所依的阿赖耶识,通过生灭把握无生灭,于无明起正解,由正解生正行而证正觉,故称“托事显法生解门”。
  第九、“十世隔法异成门”,十世,是指时间三维中的过去世、现在世和未来世,此三世中又各具过去、现在和未来,共成九世。又九世相即相入,皆不出于当前一念,为一念之所摄。此当前一念为总相,其他九世为别相,合二者为十世。所谓隔法,指十世间一切诸法虽重重无尽,但前后相隔,各具一定的时间性。所谓异成,即指十世间相隔之法,虽各具时间性因其相即相入,于现前一念中浑融为一体。

  法藏以狮子为喻称,狮子属有为之法,流动不居,念念生灭,在一刹那之间都分为过去、现在、未来三际。过去、现在、未来三际又各有过去、现在、未来三际,共成九世,九世诸法皆受时间性支配。据法藏对时间的看法,“一切事法,依心而现,念即无碍,法亦随融。是故一念即见三世,一切事物显然。”〔62〕所以,一念即千劫,千劫即一念;虽有九世,各不相同,但又相互成立,融通无碍,同为一念。九世和一念共为十世。如此,十世异时相隔,于现前心念中,每一事皆遍十世,同时成就,虽异时而成同一缘起。澄观对此形象地释解说:“如一夕之梦,翱翔百年。”

  第十、“主伴圆明具德门”,原称“唯心回转善成门”。法藏在《华严五教章》释称:
  此上诸义,唯是一如来藏,为自性清净心转也。但性起具德故,异三乘耳。然一心亦具足十种德,如性起品中说十心义等者,即其事也。所以说十者,欲显无尽故,如是自在具足无穷种种德耳。此上诸义门,悉是此心自在作用,更无余物名唯心转等。〔63〕
  以金狮子为喻,金与狮子,或隐或显,或一或多,各无自性,由心回转;说事说理,有成有立。无论是实相还是诸法,无论是理还是事,一切均由此心所现,一念而起。这正是《华严经》“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之偈义。

  此门法藏改为“主伴圆明具德门”。法藏指出,“此圆教法,理无孤起,必眷属随生……一方为主,十方为伴,余方亦尔,是故主主伴伴,各不相见,主伴伴主,圆明俱德。”〔64〕
  有学者指出,法藏之所以改设“主伴圆明具德门”,意在突显华严法界无尽缘起中事事无碍义,从而消解唯识义学的影响,此处可明法藏思想的成熟形态。如杨政河指出:“法藏大师的华严思想,其最主要特征是要超脱以如来藏性清净心为主的《起信论》的范畴,要以能证入果上妙境为究竟法门。唯有如此,才能逐渐消除唯心性论的见解,而廓彻于事事无碍。”〔65〕

  综上所述,法藏对十玄门的析解,坚持一切事法不仅无不具足此十玄门,而且还“皆悉同时会融,成一法界缘起具德门”。随举一门,即摄其余九门。更别致的是,法藏还特别强调,十玄门作为华严别教一乘的缘起立场,必须结合六相圆融加以方便会通,这是别教缘起论殊胜义之所在。由华严法界无碍缘起,全面呈现华严所推崇的普贤正行和成就佛果。

  五、法界统观的展开之四
  ——六相圆融由法界十玄无碍缘起而成立六相圆融。对于六相圆融,法藏亦称之为“六相缘起”:
  六相缘起,……谓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总相者,一舍多德故;别相者,多德非一故,别依比总满彼总故;同相者,多义不相违,同成一总故;异相者,多义相望,各各异故。成相者,由此诸缘起成故;坏相者,诸义各住自法,不移动故。〔66〕

  对于为何要设立六相圆融之义,法藏指出,这主要是华严圆教义学建构的内在要求,他说:
  此教为显一乘圆教法界缘起无尽圆融、自在相即、无碍融乃至因陀罗无穷理事等。此义现前,一切惑障一断一切断,得九世十世惑灭,行德即一成一切成,理性即一显一切显,并普别具足,始终皆齐,初发心时便成正觉。良由如是法界缘起、六相融、因果同时,相即自在,具足逆顺。因即普贤解行,及以证入果即十佛境界,所显无穷,广如《华严经》说。〔67〕

  与作为华严教义学的重要理论建构内容的“十玄门”不同,华严教义学中的“六相圆融”,显然有其佛教经论的依据。具体地说,华严六相义,其典据主要源出于《华严经?十地品》及世尊菩萨的《十地经论》。《华严经》师对六相之名,主要引于菩提流支所译的《十地经论》:

  经曰:又发大愿,所谓一切菩萨所行,广大无量,不杂诸波罗蜜所摄,诸地所净生诸助道法,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说一切菩萨所行如实地道,及诸波罗蜜方便业,教化一切,令其受行,心得增长故。广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尽未来际、尽一切劫数,行数增长,无有休息。〔68〕

  世亲菩萨在《十地经论》卷一中说:
  一切所说十句中,皆有六种差别相门。此言说解释,应知除事。事者:谓阴、界、入等;六种相者:谓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总者是根本入;别相者余九入。别依止本,满彼本故。同相者,入故;异相者,增相故;成相者,略说故;坏相者,广说故。如世界成、坏。余一切,十句中随义类知。〔69〕
  六相是《华严经》学对宇宙万法相状的总括。华严六相义,在中国佛教学统中,主要有地论师的阐释。在华严教理史上,对六相义的深入阐释,则由智俨肇其始,法藏总其成。

  据史载,华严二祖智俨偶遇异僧来谓曰:“汝欲解华严一乘法界宗者,其《十地》中六相之义是也,慎勿轻怠。可一二月间,静摄思之,当自知尔。”言讫,忽然不见。因即淘研,不盈累朔,豁尔贯通,时年二十七也。随于至相寺,制《华严经搜玄义钞》五卷,题名《华严经中搜玄分剂通智方轨》,即明六相、开十玄、立五教也。〔70〕而法藏曾同样对此有记载:

  即于当寺智正法师下,听受此经。虽阅旧闻,常怀新致。炎凉亟改,未革所疑。遂遍览藏经,讨寻众释。传光统律师文疏,稍开殊轸,谓“别教一乘、无尽缘起”,欣然赏会,粗知毛目。后遇异僧来,谓曰:“汝欲得解一乘义者,其《十地》中六相之义,慎勿轻也。可一两月间,摄静思之,当自知耳。”言讫忽然不现,俨惊惕良久,因则陶研,不盈累朔,于焉大启。遂立教分宗,制此经疏,时年二十七。〔71〕

  据此所述,华严教学中的六相义,在历史上曾与地论学派有相关。因此,华严六相义的重要来源,即来自地论师的六相阐论。特别是隋代的净影慧远,在其《十地义记》卷一、《大乘义章》卷三中,都有对六相思想的阐论,这是华严教学对地论学派有所承继的重要表现。净影慧远在《大乘义章》卷三中,专述“六种相门义”:

  六种相者,出《华严经?十地品》也。诸法体状,谓之为相。门别名门。此门所辨,异于余门,故曰门别。如经中说,不二法门有尽解脱门等。若对行心,能通趣入,故曰门也。门别不同,故有六种:所谓总、别、同、异、成、坏。此六乃是诸法体义,体义虚通,旨无不在。义虽遍在,事隔无之。是以《论》(即《十地经论》)言:一切十句,皆有六相,除事。事谓阴、界、入等。阴、界、入等,彼此相望,事别隔碍,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摄事相,以从体义,阴、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无量六相门也。今且就一色阴之中,辨其六相,余类可知。〔72〕

  总之,六相义并非是华严教学的原创性建构,而是其来有自。但六相义对于华严宗学来说,同样是极其重要的自宗教义。不过,智俨对六相义的阐发,却显得相对简略。其在《搜玄记》和《华严五十要答》中都曾提及六相要义。在智俨的阐释语境下,华严六相义主要基于缘起论加以阐述。如在《华严五十要答》中称:

  其六义及前因果、理事相成,更以六法显之。所谓总,总成因果也;二别,义别成总故;三同,自同成总故;四异,诸义自异显同故;五成,因果理事成故;六坏,诸义各住自法,不移本性故。所述缘起并悉遍通,随有事成,验思可解耳。此文在三乘一乘方究竟。何以故?称法界故。〔73〕

  法藏在地论学派及智俨的基础上,对华严六相义进行了更详尽的阐释。在法藏晚年所撰的《华严金狮子章》中,对六相义之内容曾作如下解说:
  狮子是总相,五根差别是别相;共从一缘起是同相,眼、耳等不相滥是异相;诸根合会有狮子是成相,诸根各住自位是坏相。显法界中无孤单法,随举一相,具此六相。缘起集成,各无自性。一一相中,含无尽相;一一法中,具无尽法。〔74〕

  法藏以金狮子为喻,颇为形象地解说了华严六相义的内容。人们所见金狮子是总相,表示同一缘起法中具备了各种成分,而金狮子的五根则是别相,因为由五根组成的各个成分本有差别;金狮子的五根从一缘起而生,从金狮子的总相上看是同相,但眼耳各根相合而不能混杂,是异相;眼耳诸根相合汇成一金狮子,是成相;但诸根仍保持自身的地位和分离状态,是坏相。这里以总别、同异、成坏六对范畴来说明本体与现象、一般与个别的相互关系,其本意在论证实相与诸法的两两相别相成、同时具足、互融无碍。如果能够同时看到诸法与实相的总别、同异、成坏的即合即离的状态而无相妨碍,也就达到了诸佛的智慧境界。

  法藏华严教义学中的六相义,通过与法界圆融相应,构成了独特的六相圆融,这也是法藏华严教学的理论建构,有其论理上的依据。与六相圆融义密切相关的则是十玄缘起,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六相义是对十玄缘起的又一解说,同样构成华严法界缘起论的组成内容。

  法藏对六相义的阐释文本,分见于《探玄记》卷九、《华严五教章》卷四及《华严金狮子章》等。兹引法藏《华严五教章》的屋舍喻,以明其基于法界缘起论对六相圆融义的解说。法藏在《华严五教章》结末部分,最为明确地提出了华严教学的六相圆融义。法藏首先解说了华严六相义的内容:

  初列名者,谓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总相者,一舍多德故;别相者,多德非一故;别依止总,满彼总故。同相者,多义不相违,同成一总故;异相者,多义相望,各各异故;成相者,由此诸缘起成故;坏相者,诸义各住自法不移动故。〔75〕

  对于六相的具体释义,法藏一是通过自设问答的形式加以阐论,并结合著名的椽舍之喻而加以阐释。如《华严五教章》;二是通过同样著名的金狮子之喻而说明,如《华严金狮子章》所述。对于总相,法藏称:

  问:何者是总相?答:舍是。问:此但椽等诸缘,何者是舍耶?答:椽即是舍。何以故?为椽全自独能作舍故。若离于椽,舍即不成;若得椽时,即得舍矣。〔76〕
  相对于《华严金狮子章》,《华严五教章》对六相内容的阐释更为完整详尽。据上所引,从分别义上看,椽等诸缘,非即是舍。然无椽即无舍,舍外无椽。故就总相而言,椽即是舍。此处之椽,既指构成屋舍的所有椽,更指诸椽中的每一椽。

  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卷三十一中曾分辨总相与别相称:“自相空者,一切法有二种相,总相、别相是二相,空故名相空。问曰:何等是总相?何等是别相?答曰:总相者,如无常等;别相者,诸法虽皆无常,而各有别相。如地为坚相,火为热相。”〔77〕总相是对事法的总体性相的归类,而别相则是对具体事法的相状。《大智度论》对总相与别相的阐释,皆基于缘起性空而论,作为空性之理则的规定性。在法藏的设喻化辨析中,屋舍为总相,而椽即是舍,则非为总相优先。既然称为椽,即意指舍的总相存在,否则就不可称为椽。基于此,法藏答辩称:

  问:若椽全自独作舍者,未有瓦等亦应作舍?答:未有瓦等时,不是椽,故不作,非谓是椽而不能作。今言能作者,但论椽能作,不说非椽作。何以故?椽是因缘,由未成舍时,无因缘故,非是缘也。若是椽者,其毕全成;若不全成,不名为椽。……问:无一椽时,岂非舍耶?答:但是破舍,无好舍也。故知好舍全属一椽。既属一椽故,知椽即是舍也。问:舍既即是椽者,余板、瓦等应即是椽耶?答:总并是椽。何以故?去却椽即无舍故。所以然者,若无椽即舍坏,舍坏故不名板瓦等。是故板、瓦等即是椽也。若不即椽者,舍即不成,椽、瓦等并皆不成。今既并成,故知相即耳。一椽既尔,余椽例然。是故一切缘起法不成则已,成则相即,融无碍,自在圆极。难思出过情量。法性缘起,一切处准知。〔78〕

  屋舍无不由椽、瓦诸缘所成。有椽无瓦,亦非成事实之舍。法藏同理推定,既称椽,同样意味着有瓦之椽。“椽是因缘,由未成舍时,无因缘故,非是缘也!”否则,就会导致佛教缘起呵谴的断常之过。具体言之,椽等诸缘各出少力,而未成一舍,即成断过。若缺失一椽,即不成一好舍。一舍离不开任何一椽,由此亦可知椽即是舍。椽的支撑性作用,相对于舍的存在来说,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无椽即舍坏,舍既坏,则板、瓦等对于此舍来说,也无是处。法藏总结称:“一切缘起法不成则已,成则相即,融无碍,自在圆极。”法藏把椽即是舍的关系,归并为诸缘之间的相即关系。

  别相是相对于总相而言,即指事法整体(总相)中的部分存在,更指构成事法整体而具差别性的条件或要素。反过来说,若无别相,总相即无从成立,总相永远与别相的实存相关联。法藏述总相与别相的实存关系称:
  别相者,椽等诸缘别于总故。若不别者,总义不成。由无别时,即无总故。此义云何?本以别成总,由无别故,总不成也。是故别者,即以总成别也。问:若总即别者,应不成总耶?答:由总即别故,是故得成总。如椽即是舍,故名总相。即是椽,故名别相。若不即舍不是椽,若不即椽不是舍。总、别相即此可思之。问:若相即者,云何说别?答:只由相即,是故成别。若不相即者,总在别外,故非总也;别在总外,故非别也。思之可解。问:若不别者,有何过耶?答:有断常过。若无别者,即无别椽瓦。无别椽瓦故,即不成总舍,故此断也。若无别椽瓦等,而有总舍者;无因有舍,是常过也。〔79〕

  仍以椽舍为例,即椽之舍是总相,即舍之椽为别相。总相与别相为相即关系,无别相则不成总相。如不即舍,则不成椽;反之,不即椽,则不成舍。别相的存在性(或其意义)之一,就表现为成为总相的充分条件。这里的关键,仍然在于事法现象的相即关系。具体地说,在总相与别相之间,有着同时相互成立的关系。只不过,这种相即关系,在逻辑层次上,体现为整体性与部分性的关系而已。值得一提的是,别相并不是独立存在的事法,而是作为总相成立的相即存在。如椽、瓦等别相,必依舍而存在。否则,要么导致无果之断,要么导致无因之常。

  同相与异相构成了六相义的第二重对应关系。法藏先释同相义曰:
  椽等诸缘,和同作舍。不相违故,皆名舍缘。非作余物,故名同相也。问:此与总相何别耶?答:总相唯望一舍说,今此同相,约椽等诸缘。虽体各别,成力义齐,故名同相也。问:若不同者,有何过耶?答:若不同者,有断常过也。何者?若不同者,椽等诸义互相违背,不同作舍。舍不得有,故是断也。若相违不作舍,而执有舍者,无因有舍,故是常也。〔80〕

  同相是指构成事法整体过程中的共同要素、共同作用或统一性力量,如椽等,即是舍之同相。由于此前述及椽即是舍的“总相”义,椽作为同相与作为同相,又有何区别?法藏指出,总相强调的是“唯望一舍”,而同相则就椽等诸缘而言。二者体相有别,其结果实为一致,故称同相。所谓同相,亦出于共同缘起之相。否则,要么导致无果之断,要么导致无因之常。

  与同相对应的异相,则指事法作为同相之时,仍然保持其差别性而成异相。异相是指事缘的差异性存在。法藏释曰:
  异相者,椽等诸缘,随自形类,相望差别故。问:若异者,应不同耶?答:只由异故,所以同耳。若不异者,椽既丈二,瓦亦应尔,坏本缘法故,失前齐同成舍义也。今既舍成,同名缘者,当知异也。问:此与别相,有何异耶?答:前别相者,但椽等诸缘,别于一舍,故说别相。今异相者,椽等诸缘,迭互相望,各各异相也。问:若不异者,有何过失耶?答:有断常过。何者?若不异者,瓦即同椽丈二,坏本缘法,不共成舍,故是断;若坏缘不成舍,而执有舍者,无因有舍,故是常也。〔81〕

  异相与同相之对应关系,据法藏的论述,在其结构关系上相似于总相与别相之关系。但别相对于总相而言,而异相则对于同相而论。如椽、瓦诸缘对舍而言是别相,而椽、瓦诸缘本身则相互构成为对方的异相。同相与异相,亦是相互依存的。如果不设立异相义,同样会导致无果之断或无因之常。
  成相与坏相,是华严教义学中六相义的第三对关系。成相与坏相更强调时间上或过程上的共同性与差异性,而同相与异相所强调的则是构成力量或作用的共同性与差异性。

  成相是构成事法存在的现实作用或活动力量,如作为现实的屋舍,正是由于椽、板、瓦等诸缘共同作用或活动的结果。椽、板、瓦等诸缘的这种作用样式、过程及其结果,即可统称为“成相”。法藏释曰:
  成相者,由此诸缘,舍义成故。由成舍故,椽等名缘。若不尔者,二俱不成。今现得成,故知成相互成之耳。问:现见椽等诸缘,各住自法,本不作舍,何因得有舍义成耶?答:只由椽等诸缘不作故,舍义得成。所以然者,若椽作舍去,即失本椽法故,舍义不得成。今由不作故,椽等诸缘现前故,由此现前故,舍义得成矣。又若不作舍,椽等不名多缘,今既得缘名,明知定作舍。问:若不成者,何过失耶?答:有断常过。何者?舍本依椽等诸缘成,今既并不作,不得有舍故,是断也。本以缘成舍名为椽,今既不作舍,故无椽是断。若不成者,舍无因有,故是常也。又椽不作舍得椽名者,亦是常也。〔82〕

  至于坏相,指事法诸要素“各住自法”的相对稳定性或独立性。坏相义与前述之别相、异相,亦有相关性,即皆就事法本身存在特性而言。如一舍之椽,唯有保持其自法的稳定性或独立性,才能构成一舍的别相或异相。如果失去了这种自法的特性,舍即不成,而别相、异相亦不得成。更重要的是,这种不作的稳定性,同时贯穿于构成缘起的作用或过程之中,否则就会导致无果之断或无因之常。法藏释坏相义云:
  坏相者,椽等诸缘,各住自法,本不作故。问:现见椽等诸缘作舍成就,何故乃说本不作耶?答:只由不作故,舍法得成。若作舍去,不住自法,有舍义即不成。何以故?作去失法,舍不成故。今既舍成,明知不作也。问:若作去有何失?答:有断、常二失。若言椽作舍去,即失椽法;失椽法故,舍即无椽不得有,是断也。若失椽法而有舍者,无椽有舍是常也。〔83〕

  法藏所述的六相义,在其结构上具有类似性,但其论理的逻辑层次及其对象则有所不同。其在详述六相义后,再作如下总结:
  又总即一舍,别即诸缘,同即互不相违,异即诸缘各别;成即诸缘办果,坏即各住自法。别为颂曰:一即具多名总相,多即非一是别相;多类自同成于总, 各体别异现于同;一多缘起理妙成,坏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非事识, 以此方便会一乘。〔84〕

  总相成一舍,别相为诸缘;同相互不违,异相成自别;成相结于果,坏相住自法。这是法藏对六相义的总结性表达。至于其偈颂,值得注意的是法藏引入了一多关系而加以阐明,即一具多为总相,多即非一是别相;多缘自同成于总,自一别异现为同;一多互缘圆成实,自法不作成坏相。于此可见,法藏以更具概括性的自一与多缘关系,阐述了华严教义学中的六相圆融理论,维护了华严一乘圆教地位,并相当充分地论证了基于法界缘起的思想。
  对此,新罗表圆曾评述六相义说:总、别二相标其法界缘起的道理,以其别缘而起总德。同、异二相表明缘起相映的道理,成、坏二相显此缘起离边的道理。总之,法藏六相义主要围绕法界缘起而推展的六种相状。因为六相归宗于同一缘起,故具相即相入,圆融无碍。六相义的基本特质在于圆融无碍,成为十玄无碍缘起的又一有力证据,成为十玄无碍缘起的另一表达样式。所以法藏称:

  此教为显一乘圆教,法界缘起,无尽圆融,自在相即,无碍融,乃至因陀罗无穷理事等。此义现前,一切惑障,一断一切断,得九世十世惑灭;行德即一成一切成,理性即一显一切显,并普别具足,始终皆齐。初发心时,便成正觉。良由如是,法界缘起,六相融,因果同时,相即自在,具足逆顺。因即普贤解行,及以证入;果即十佛境界,所显无穷。〔85〕
  六相圆融与十玄无碍的相互会通、相互配解,这是法藏讨论问题的方式。具体而言,同时具足相应门为总相,其余九门为别相;九门缘起为同相,九门其义各异为异相;由九门而成初门为成相,九门外无初门为坏相,由此可以深知六相与十玄的关系。

  在华严一乘圆满教法中,法藏称“六相圆融”为“六相融”。一切世间法无不是缘起法,六相圆融即是对世间缘起法的完满教法,同时也是华严法界无尽缘起的解说。对于修行者来说,六相圆融义,不仅是对世间法的因性即理性解说,更有其宗教旨趣,指导修证佛果,成就佛果境界。

  由法藏集大成的华严六相圆融义,在后世的华严教学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阐释。例如,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方以智(1611—1671),就曾相当肯定华严教义学的合理性,特别对华严圆融无碍思想情有独钟。在其晚年的成熟作品《东西均》中,提出了对法藏华严教义学中六相义的运用。〔86〕

  华严宗被称为“法界宗”,法界观门是唐代华严学教义阐释与建构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推展法界观门并加以完善的华严学僧是法藏大师。法藏对法界义的阐发,忠实于《华严经》结构,采取随文释解的方法进路,并承杜顺、智俨等华严祖师之绪,资取于《大乘起信论》等如来藏系论典。以如来藏化的真如论改造华严特色的“法界缘起”,以此统摄《华严经》所说的业惑缘起、赖耶缘起、真如缘起等诸种缘起。法界统观下的华严无尽缘起说,是基于真心论或唯心论的缘起论,集中反映了华严宗理论的体用一如、理事不二的圆融特征。在法界统观下,法界因、法界果、法界行与法界位,无不体现出一体统观的思维特征。通过因果与法界并阐、十玄门与六相圆融的会通,证成了华严别教缘起论殊胜义之所在。正是由华严法界无碍缘起,全面呈现华严所推崇的普贤正行和成就佛果。因此,法界统观不仅典型地体现了中国华严学“行布不碍圆融,圆融不碍行布”宗教性的诉求,而且更是《华严经》义体系化的内在需要,表明了法藏推展华严立教以经“证义”的思考取向,成为唐代华严教义学建构与阐释的一大特质。

  〔1〕《宋高僧传》卷五《法藏传》称:“昔者敦煌杜顺传《华严法界观》,与弟子智俨讲授此晋译之本。”有关《华严法界观》的内容,大致见于法藏:《华严发菩提心章》卷一、澄观:《华严法界玄境》卷二及宗密:《注华严法界观门》卷一等,皆收于《大正藏》第45册中。
  〔2〕法藏:《华严探玄记》卷十八,《大正藏》第35册,第145页上。
  〔3〕法藏:《华严义海百门》,《大正藏》第45册,第627页中。
  〔4〕《大正藏》第35册,第451页下。
  〔5〕法藏:《华严探玄记》卷十八,《大正藏》第35册,第440页中。
  〔6〕同上。
  〔7〕《续藏经》第12册,第681页上。
  〔8〕法藏:《华严探玄记》卷十八,《大正藏》第35册,第440页中。
  〔9〕同上。
  〔10〕同上,第440页下。
  〔11〕同上。
  〔12〕法藏:《华严探玄记》卷十八,《大正藏》第35册,第441页上。
  〔13〕澄观:《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一,《大正藏》第36册,第2页下。
  〔14〕《大正藏》第35册,第441页下。
  〔15〕法藏:《华严探玄记》卷十八,《大正藏》第35册,第441页上、中。
  〔16〕同上。
  〔17〕同上。
  〔18〕同上。
  〔19〕法藏:《华严三昧章》,《大正藏》第45册,第 654页下。
  〔20〕法藏:《玄义章》,《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卷二,第2册,第227~228页。
  〔21〕法藏:《法界缘起章》,《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卷二,第2册,第222页。
  〔22〕杜顺:《华严五教止观》,《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卷二,第2册,第7页。
  〔23〕法藏:《华严策林》,《大正藏》第45册,第597页中。
  〔24〕法藏:《华严发菩提心章》,《大正藏》第45册,第652~653页下。
  〔25〕同上。
  〔26〕澄观:《华严法界玄镜》,《大正藏》第45册,第676页中。
  〔27〕法藏:《玄义章》,《大正藏》第45册,第624页中。
  〔28〕法藏:《华严经旨归》,《大正藏》第45册,第595页。
  〔29〕法藏:《华严策林》,《大正藏》第45册,第597页。
  〔30〕裴休:《注华严法界观门序》,《大正藏》第45册,第683页。
  〔31〕澄观:《华严法界玄镜》卷上,《大正藏》第45册,第672页下。
  〔32〕法藏:《华严游心法界记》,《大正藏》第45册,第642页下。
  〔33〕智俨:《华严一乘十玄门》,《大正藏》第45册,第514页上、中。
  〔34〕法藏:《华严探玄记》卷一,《大正藏》第35册,第120页上。
  〔35〕同上。
  〔36〕同上。
  〔37〕同上。
  〔38〕同上。
  〔39〕智俨:《华严一乘十玄门》,《大正藏》第45册,第514页上。
  〔40〕同上,第515页中。
  〔41〕杨文会:《华严一乘十玄门跋》,《大正藏》第45册,第517页下。
  〔42〕法藏:《华严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册,第503页中。
  〔43〕同上,第504页上。
  〔44〕澄观:《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十,《大正藏》第36册,第75页上。
  〔45〕法藏:《华严探玄记》卷一,《大正藏》第35册,第123页上、中。
  〔46〕法藏:《华严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册,第505页上。
  〔47〕法藏称:“就初门中有十义具足:一教义具足,二理事,三境智,四行位,五因果,六依正,七体用,八人法,九逆顺,十应感具足,谓众生机感如来应赴。……然此十对同时相应为一缘起,随一各具余一切义,如初门既尔,余广狭等九门皆各具前十对,但随门异耳。是故一一门中各有十百千等,思之可见。”《华严探玄记》卷一,《大正藏》第35册,第123页中。
  〔48〕法藏:《华严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册,第505页上。
  〔49〕同上,第503页中。
  〔50〕法藏:《华严金师子章》,《大正藏》第45册,第665页中。
  〔51〕法藏:《华严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册,第503页下。
  〔52〕同上,第504页上。
  〔53〕同上。
  〔54〕法藏:《华严金师子章》,《大正藏》第45册,第665页中。
  〔55〕智俨:《华严一乘十玄门》,《大正藏》第45册,第516页下。
  〔56〕法藏:《华严金师子章》,《大正藏》第45册,第665页中、下。
  〔57〕法藏:《华严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册,第504页上。
  〔58〕法藏:《华严金师子章》,《大正藏》第45册,第665页下。
  〔59〕同上,第665-666页上。
  〔60〕法藏:《华严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册,第504页上。
  〔61〕智俨:《华严一乘十玄门》,《大正藏》第45册,第518页下。
  〔62〕法藏:《华严义海百门》,《大正藏》第45册。
  〔63〕法藏:《华严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册,第504页中。
  〔64〕法藏:《华严探玄记》卷一,《大正藏》第35册。
  〔65〕杨政河:《华严经教与哲学研究》第六章第四节,台湾慧炬出版社1980年版,第491页。
  〔66〕法藏:《华严探玄记》卷五,《大正藏》第35册,第199页下。
  〔67〕同上。
  〔68〕世亲:《十地经论》卷三,《大正藏》第26册,第139页上。
  〔69〕同上,第124~125页上。
  〔70〕续法:《法界宗五祖略记?二祖智俨和尚》,《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卷二,第2册,第72~73页。
  〔71〕法藏:《华严经传记》卷三,《大正藏》第51册,第163页下。
  〔72〕慧远:《大乘义章》卷三(本),《大正藏》第44册,第524页上。
  〔73〕智俨:《华严五十要答》卷下之四十三《如实因缘义》,《大正藏》第45册,第531页下。
  〔74〕法藏:《华严金师子章》,《大正藏》第45册,第666页中。
  〔75〕法藏:《华严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册,第507页下。
  〔76〕同上。
  〔77〕《大智度论》卷三一,《大正藏》第25册,第293页上。
  〔78〕法藏:《华严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册,第507~508页上。
  〔79〕同上,第508页上。
  〔80〕同上,第507~508页上。
  〔81〕同上,第508页中。
  〔82〕同上,第508页中、下。
  〔83〕同上,第508页下。
  〔84〕同上,第509页上。
  〔85〕同上,第507页下。
  〔86〕方立天:《法藏》,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91年版,第241~242页。

 



下载DOC文档     微信分享

请常念南无阿弥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脱!

相关资料12条(站内相关文章:陈永革博士)(五明学佛网相关文章:陈永革博士)  

 陈永革博士:从大乘菩萨道看人间佛教的社会关怀 

 陈永革博士:现代知识处境下的佛法信仰 

 陈永革博士:弘一大师研律明戒 

 陈永革博士:禅教归净与晚明佛教的普世性 

 陈永革博士:人间佛教运动与当代佛法信仰秩序 

 陈永革博士:巨赞法师“新佛教运动”思想述评 

 陈永革博士:圆融而超脱的佛教财富观 

 陈永革博士:华严禅的当代实践——以真禅法师为中心 

 陈永革博士:“如来禅合祖师禅”:晚明禅学中兴的特质 

 陈永革博士:楚山绍琦与晚明的禅学中兴:以念佛禅为中心 

 陈永革博士:论弘一大师的弘律志行及其僧范律行 

 陈永革博士:论晚明禅学中兴